成都市高新区开办小餐饮店应具备哪些条件?
(1)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保持整洁,通风良好,并与有毒,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(2)具有有效的冷藏,洗涤,消毒,防腐,防尘,防蝇,防鼠,防虫设备,以及密闭的废弃物收集设备,加工,制作冷食类食品,生食类食品,裱花蛋糕已经分餐操作的,应当设有专间并配备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,专用冷藏冷冻设备等。
(3)加工场所布局合理,与就餐场所,卫生间有效隔离,粗加工,烹饪,餐具,饮具清洗消毒,食品原料贮存等功能区明确,防止食品存放,制作产生交叉污染。
(4)还应符合《成都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办法(试行)》要求。
申请对象:企业法人,合伙企业,个人独资企业等,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。
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的食品类别:粮食加工品,食用油,油脂及其制品,调味品,肉制品,乳制品,饮料,方便食品,饼干,罐头,冷冻饮品,速冻食品,薯类和膨化食品,糖果制品,茶叶及相关制品,酒类,蔬菜制品,水果制品,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,蛋制品,可可及烘焙咖啡产品,食糖,水产制品,水产制品,淀粉及淀粉制品,糕点,豆制品,蜂产品,婴幼儿配方食品,特殊膳食食品,其他食品。